12月21日,记者从四川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获悉,从2020年1月1日起,在四川境内从事产品车运输的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,凡未根据规定装载的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。
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装载标准:上、下层装载产品车各一列,尾部用于装卸产品车的液压装置需要收起,严禁“拖尾”运行。对未按规定装载的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辆,需要用户、驾驶人按规定进行整改,超出标准部分装载的产品车,一律卸载转运。
但凡在在四川境内从事产品车运输的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,均须按上述装载标准实行。
12月21日,记者从四川交警总队高速支队获悉,从2020年1月1日起,在四川境内从事产品车运输的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,凡未根据规定装载的一律禁止驶入高速公路。
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装载标准:上、下层装载产品车各一列,尾部用于装卸产品车的液压装置需要收起,严禁“拖尾”运行。对未按规定装载的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辆,需要用户、驾驶人按规定进行整改,超出标准部分装载的产品车,一律卸载转运。
但凡在在四川境内从事产品车运输的产品车运输专汽车使用,均须按上述装载标准实行。